注册商标变更证明
变更核准通知书只是证明已经向商标局提交了申请,变更证明是商标变更申请各种文件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确定了所有权
商标注册途径:
一是,直接提交向北京国家商标总局提交申请申请规费1000
二是,委托代理机构帮你办理申请规费1000+代理费600
注册商标所需资料:
个人注册,提供个体执照跟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注册,提供公司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年半左右可以拿到注册证,使用期限是10年
1、如果你的营业执照已经变更好了,就带着你的营业执照原件去就行了。如果不方便带原件,就带上一张盖有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就行了。
2、你需要带上《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和办理人的身份证。
3、格式大概如下,但最好你自己上商标局下载完整的书式,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书式四
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中文):
(英文):
申请人地址(中文):
(英文):
是否共有商标:□是□否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类别:
变更前名义:
变更前地址: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不知道你要变更什么项目?是申请人/注册人名义还是地址。
变更名义:注册人是企业的
1、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用)
2、申请书
3、工商局的企业管理档案科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个人变更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
变更地址:
1、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用)
2、申请书
3、企业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变更代理人的:
、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时用)
2、申请书
3、工商局的企业管理档案科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二篇:申请商标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
如何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
2014年06月24日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人遗失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向商标局及时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由商标局及时予以补发。
二、办理途径
申请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
1、每申请补发1件商标的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须提交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请收藏好范文 网:www.)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填写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书时,应在“补发证明事项”栏目中注明申请补发证明的类型是商标变更注册证明、注册商标转让证明还是商标续展注册证明。
3、一件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应分别提出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
4、如一件商标进行过多次变更、转让、续展的,申请时应说明补发何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如申请人未作说明,商标局将补发最后一次变更、转让、续展证明。
五、规费的缴纳
每件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的规费是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六、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的查收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发,以邮寄方式寄出相应的补发证明,申请人应注意查收。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补发变更/转让/续展注册证明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发,将补发证明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
1、补发证明申请书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明一致。
2、如果补发证明与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如果原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已经作废的,在补发证明申请书上加盖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的印章,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如果补发证明与转让注册商标同时办理,补发证明申请应以转让人名义提出。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如申请人在提出补发证明申请6个月后还未收到补发的注册证明,可向商标局免费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负责
向商标局查询。(详见“如何办理商标申请后的查询”)
八、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4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第三篇: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1、为什么商标地址或者注册人名义改了要做变更?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二、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未提交变更证明文件的,可以自提出申请之日起30日内补交;期满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未一并变更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2、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1)地址变更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章
(2)公司名称变更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当地工商局开具的变更证明、公章
3、商标注册所需费用
(1)国内商商标变更费用1000元/类
第四篇: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更新时间:2014-6-23 18:09:32 点击率:6580 来源:统力知识产权
商标法有关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终止,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及时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手续,能够使商标注册人合法地行使其享有的权利并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否则,如果注册人名称发生了变化而未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当注册人在行使其权利时,就不能有效地证明该注册商标为自己所有,其商标专用权也就不能及时得到法律保护。因为,法律上只承认以原来的名义申请并获准商标注册的人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五篇: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一、法律依据
《商标法》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申请。”
二、概念
商标的变更,是指变更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注册地址或者其他事项。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三、申请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代理委托书
4、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注: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4、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5、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6、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7、如果申请变更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申请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填写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变更的声明。
b、申请变更共有商标共有人名义的,无论是变更所有的共有人名义还是变更部分共有人名义,或是变更共有商标代表人的,都应在申请书上填写所有共有人的名称。其中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写在申请书的第一页上,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写在申请书的附页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写地址。
c、代表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将变更后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栏目中,将变更前的代表人名义、地址写在申请书第一页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中,并应附送相应的变更名义证明。如果代表人的名义、地址没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义,则申请书第一页上的变更前名义、变更前地址栏目不必填写。
d、其他共有人名义发生变更的,应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以下简称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分别填写变更前共有人名称和变更后共有人名称,并附送相应的变更证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义没有发生变更,也应将没有变更的共有人名义分别填写在申请书附页的变更前名义列表和变更后名义列表中。
(二)提交申请书件:由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变更费用
变更申请规费:500元/件。 我事务所收费标准:1800元/件
本网向你推荐更多精彩内容:
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商标变更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