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惠农 力求便民
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合疗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2010年是我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第五年。五年来,我县各级党委、政府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关心群众疾苦、维护农村大局稳定出发,始终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中心,上下合力,稳步推进合疗试点工作。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们的主要做法为:
一、加强基金管理,夯实合疗根基
新农合基金的收缴及管理是这项工作持续发展的基础,我们在传统基金收缴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创新。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明确政府为筹资主体,并将新农合参合率纳入各级政府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二是让全县农民享受开发开放的成果,沐浴公共财政的阳光,资助每名农民15元参加合作医疗,每年仅此一项就投入财政资金300余万元;
三是为开发区失地农民(人均耕地少于0.3亩)全额资助参合资金,每年因此投入财政资金100余万元;
四是借助第三方力量,加强资金监管,由财政局牵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各相关单位合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合疗资金到哪里,监管工作到哪里”;
五是在各级业务经办机构建立了现金日记账制度,确保合疗资金使用明朗化;
通过以上措施我县历年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没有发生一次基金不安全事件。
二、优化报销业务,方便群众补偿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县严格执行各级合疗规定,以人为本,不断总结试点经验,优化调整合疗各项报销业务,使之更趋人性化。
一是在全县10个乡镇政府便民大厅设立了合疗窗口,办理合作医疗参合信息修订,政策咨询,证件办理等日常业务,做到了有地方办事、有人办事;
二是推出“服务承诺”制,在原有“直通车”报销的基础上,公开承诺“一般业务当时办结、非直通车医院5日内领到报销款、外伤患者报销14日内处理完毕”,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三是2010年11月启动了新农合信息化工作。已于
四是按照每参合人员0.3元的标准,为乡镇落实了日常办公补助经费,建立绩效考评制度,每月依据考评结果,拨付各乡镇用于日常办公需要;
五是针对经办中心人员紧缺的实际,每年申请事业单位招考指标,为经办中心补充人员3名,并争取公益性岗位设置,弥补中心人员不足,确保有人办事、能办事;
六是所有基层合疗服务人员实行挂牌上岗,设立监督岗,县合疗中心公示举报电话,凡有患者投诉服务生、冷、硬等,即予以风险违约金经济处罚。
七是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合疗知识考试,对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对平均成绩差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促进基层医务人员学习政策。
这一系列政策紧紧围绕“惠农、便民”宗旨,更加关注群众需求,方便了参合患者。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群众受益
加强合作医疗监督检查,是保障合疗基**全有效使用,参合患者最大受益的前提。我县合作医疗实行全方位监管:
(一)加强内部建设。县合疗办(经办中心)现设行政办公、业务监督、财务稽核三个主要科室。严格实行资料审察、业务审核、财务稽核、现场核实、主任审批程序,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避免报销随意性。
(二)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我们组织制订了《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共计6大项,51小项,对医疗机构实行监督处理日常化,督促医疗机构自律,实行动态管理。要求医院同各科室、责任人签订《合疗服务责任书》,将合疗服务责任到人、违规问题处理到人。严格医疗机构同参合群众签订《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约束双方行为,减少因政策不清而导致的争执事件发生。
(三)推行强制达标,提高单病种比例。针对我县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虚挂病名、附加诊断,把单病种患者变换为非单病种等加重参合患者负担的问题,为我县44种单病种制定了强制达标标准,凡第一诊断为单病种名称的,单病种数量必需达到规定数量。低于控制指标,每0.5个百分点扣除500元风险违约金。对于连续两季度不合格者,经办中心可对外公布相关情况,并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该病种的收治资格(或违规科室收治参合患者资格)。
(四)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忧患意识,规范医疗机构行为。长期以来我县的医疗服务能力落后,县内仅有县医院一家综合医院,一家中医院及妇幼保健院。为此,我县打破常规通过增加医疗机构数量来引入竞争的问题:
一是主动与我县开发区职工医院联系,扩大定点,并与周边县医院、中医院、保健院实现了互认,促进了竞争,促使县内医疗机构的自我规范。
二是对县医院内设科室进行了优化,将原来的大外科,改为外一科、外二科。将原来的大内科,改为内一科、内二科。人为引入竞争机制,每月通报各医院科室的自费药品比例、检查阳性率、药品占住院比例、单病种比例。使得医院注重行为自律。
(五)加强住院患者管理。一方面对境内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另一方面,对境外住院患者实行入院检查制度,预防冒名顶替、挂床等骗取合疗基金的事情发生。同时推行病案抽查审核、违规翻倍处罚制度,对于审核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合疗规定处理,该退还的退还,该通报的通报。
(六)召开例会。加强合作医疗各机构的交流,有利于相互学习提高,我县合作医疗打造交流平台,每季度召开例会及时学习上级及其它区县先进的经验,听取基层合疗经办机构的反馈意见,通报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疗执行情况及评价指标情况,如自费药品控制比例,次均住院费用,床日费用等情况。实行通报和警示告诫制度。
经过这些措施的实行,我县未发生一例合疗违规事件,2010年,县内参合患者次均费用2076.04元,为全市最低。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但我们坚信有上级的正确领导及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能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开拓创新,进一步强化监管,巩固成果。下一步我们将着重从落实乡镇合疗经办人员编制,并在经办中心推行岗位绩效考核制入手,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把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这一**利民的“民心工程”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