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生中心工作汇报
民生中心1---6月份工作进度汇报
7户,1,贫困家庭疝气,先心病,白血病救治康复计划:申报
等待审批,
2,残障人员“康复工程”:申报3户,审批1户。
3,农村低保第一季度申报168户,等待审批,第二季度申报207户,计划六月底上报。城市低保第一季度申报3户,等待审批。
4,五保户上报4户,审批1户。
5,孤儿上报8户,审批3户。
6, 80岁以上高龄补助上报23户。审批23户
7,重残上报13户,城市6名,农村7名。审批13户 8,退役士兵及重点优抚对象上报7人,审批7人
9,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37户,审批25户
10,大病医疗救助上报4户,审批1户。
11,2014年度重残人士项目申请计划受助对象上报82人,等待审批。
第二篇:就业局民生工作汇报
2014年就业工作情况汇报
东乌旗劳动就业服务局
2014年在旗委、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盟就业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全旗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就业再就业政策这条主线,认真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切实抓好培训就业工作,大力推进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等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根据《中共锡盟委办公厅 锡盟行署办公厅关于对<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发电[2014]12号)要求,就我旗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2014年,在全局干部职工的齐心努力下,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甚至部分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
(一)全旗期末从业人员总数达到14977人(单位从业人员6023人,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3844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5110人),全年征集就业岗位8066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6%以内;
(二)全年新安置就业4138人,完成年初3600人安置任务的115%,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79人,完成年初任务400人的120%,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179人,完成年初150
人任务的119%。
(三)为3户劳动密集型企业、375户自主创业的下岗职工、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牧区进城创业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14万元,完成任务指标的505%,直接和间接带动1109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四)培训城镇各类失业人员1363人(其中创业培训40人,技能培训980人,引导性培训343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02%;培训后实现就业1101人,技能培训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五)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28人,征缴失业保险费156万元,完成年初目标的120%,2014年新增扩面418人,完成年初目标的105%,为200人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87.97万元;
(六)全旗安置城镇各类失业人员1719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07%。转移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2419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21%。培训牧区劳动力2263人(其中技能培训1150人、引导性培训1043人、创业培训70人),完成任务指标的122%。培训后实现就业1854人,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5%;
(七)当年发放《再就业优惠证》608本(其中享受低保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51人,进城牧民120人,集体企业下岗职工437人);
(八)对新出现的3户“零就业家庭”和认定的 71户“零转移家庭”进行动态管理,通过送信息、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截止年底,其中的44人实现就业和转移就业,完成安置就业建档的“零
就业家庭”总户数55%的目标任务;
(九)新创建呼布沁和巴彦额日和图社区为充分就业社区。北方电器和乌珠穆沁商场为再就业基地,新安置下岗职工32人。新建社区就业实体10个,当年安置就业人员32人;
(十)截止12月24日,为850人发放了社保补贴155.5万(其中就业困难人员30人4.5万,国有企业下岗40/50人员560人100万元,集体企业下岗40/50人员200人36万元,6户企业吸纳60人实现再就业申领补贴1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8万元,鉴定补贴19万元,特定政策补贴71万元,累计支出职业介绍补贴28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01万元。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创业带动就业政策
2014年,为了更好的落实自治区《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内政发[2014]120号),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创业培训、政策帮扶、跟踪服务四大体系建设,制定了全民创业的优惠政策,放宽创业者市场准入条件,对初始创业人员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税费优惠力度,优化创业环境,并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年内协调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突破千万元,切实解决了初始创业者资金短缺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形成了创业促就业的新局面。
(二)切实抓好就业培训
积极探索打造统筹城乡就业培训的新格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推行公共财政购买培训成果的办法,支持各类劳动者参加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引导牧区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接受正规职业教育,促进培训与就业无缝对接,切实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培训工作的新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了解八项就业重点任务的顺利完成。一是依托地方经济发展,大力培养物流、旅游、餐饮服务等产业需求的技能人才,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和就业稳定性。二是以畜产品生产加工业、矿业开发、三产服务业三大经济产业链条为培训就业工作的落脚点,对新生劳动力、青壮年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中长期技能培训,最终实现就业有市场、生活有保障。2014年全年累计开展城乡劳动力培训班56期培训学员3516人,培训后就业2955人,就业率达84%。(其中技能培训31期学员2130人,培训后就业1887人,就业率86%)。
(三)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
按照《锡林郭勒盟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暂行办法》和盟局关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等通知精神,对全旗“零就业家庭”、“零转移家庭”、就业困难群体开展了“送信息、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送温暖”为内容的“五送”就业援助活动,登记认定“零就业家庭”3户、“零转移家庭”71户、就业
困难人员194人中,对30名就业困 ……此处隐藏4885个字……庭成员和实际收入情况逐项进行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对申请户家庭成员状况、家庭经济来源情况进行一榜公布。对公布的对象户确认无疑后签署意见,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复查、审核进行二榜公布。对二榜公布没有问题的,将低保对象名单报县(市、区)审核、审批,然后再三榜公布,充分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经过三榜公布,应享受低保的对象确定后,发给《城市(农村)低保金领取证》。
2.建立健全永久式公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把好农村低保“入口关”。在全市农村基层统一规范低保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在农村低保对象评审过程中,继续完善“4+2”工作法,积极倡导范县创新“三级民委”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例如郸城县就规定,没有村监委会主任签字,村评议结果不能上报乡镇。认真落实农村低保对象永久公示制度。目前,郸城县所有行政村都建立了农村低保永久式公示栏,借鉴郸城县经验,市民政局于9月初已向全市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低保永久式公示栏的通知》,现在各地正在执行中。要加大农村
低保政策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打造农村低保“阳光工程”、“民心工程”,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动态管理,实行“分类施保”。根据“分类施保”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对低保对象、内容、标准的科学分类,将各项救助政策和措施与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针对困难群体的不同要求,实施分类救助,在政策上向最困难的群众倾斜,对低保对象中老弱病残的“三无”人员实施重点保障;对就业年龄段的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完善救助与就业机制。定期开展入户审核,建立评估机制,实现了低保对象的“有进有出”,维护了低保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把低保对象分成一、二、三类,入户调查时间分别为一年、半年、一个季度。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使入户调查经常化。
4.统筹安排,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对低保资金实行了社会化管理和发放,确保低保资金能够准确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市、县两级都设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和科学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市财政将低保资金下拨到各县(市、区),由县(市、区)财政将低保资金划入专户,民政部门及时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了低保对象能按月领取低保金。
三、五保供养工作措施
一是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豫民文
?2014?123号)要求,市本级、各县市区均出台相关文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及时下拨,确保五保对象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切实加强敬老院管理。认真贯彻《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2014?86号)精神,在全市174个敬老院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工作大排查,市民政局组织检查组,严查“四防”(防食物中毒,防火,防盗,防走失)制度落实情况,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了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下一步,全市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力度,开展敬老院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管理水平,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切实维护好城乡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第五篇:振兴社区民生工作汇报
振兴社区民生工作汇报
自大连市开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凝心聚力建设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大讨论活动以来,保税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充分全面开展大讨论活动,各部门领导下到基层,问计、问需、问政于民。保税区能源港区领导于2014年7月与我社区形成共建单位。自能源港区与社区开展共驻共建活动以来,能源港区领导定期主动联系振兴社区,帮助社区开展各项工作,涉及扶贫帮困、社区建设、居民服务等方面,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7月15日上午社区共建单位——能源港区领导一行人来到社区,参观了社区的办公环境、询问了办公设备的使用。看到由于漏雨导致发霉的棚顶、多人合用一台电脑的情况,韩景主任斩钉截铁的说:“这些情况一定要马上解决!”。由于我社区办公经费有限,所以硬件设施很难达到办公要求。回去下拨1万元,用于修复漏雨的屋顶、添臵一台电脑,以及一些办公用品。对社区来说这些办公用品不仅是一份礼物,更代表着一份情谊。我社区位于亮甲店街道街面,人口多、杂,日常工作教多,但办公条件却极为有限,能源港区领导送来的这些办公用品无疑是“雪中送炭”,不仅方便了社区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改变了社区多年来“多人合用一台电脑、歇人不歇机”的状况,为社区居民良好的服务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在大讨论活动期间,能源港区领导与社区居民进行面对面沟通,从社区建设、居民服务、劳动就业等几个方面了解社区居民的真实想法,充分发挥领导下到基层的能动性,以特别的爱心、特别的耐心和特别的责任心扎扎实实地工作,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传递给广大居民,切实地为老百姓分忧,解决老百姓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十一期间,能源港区领导一行3人在社区主任的陪同下来到贫困户郑日山等六家,详细询问了他们的家庭生活状况,鼓励他们要树立信心和勇气,乐观生活,争取早日摆脱困境,并送去了米、面、油。
春节期间,能源港区领导与社区工作人员一起在社区主任的带领下,到社区管辖的7户低保户、残疾户家进行慰问和新春的祝福,并送去了米、面、油以及慰问金等。每到一处,能源港区领导和社区工作人员都送上诚挚的新春祝福,了解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健康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认真倾听他们的诉求,尽可能的给予关心、帮助,让他们迎来吉祥、温馨的春节。
2012年社区计划做的民生工作
一、由于亮化家属区老年人居多,居民区没有路灯,居民夜间出行很是不方便,计划安装路灯至少10盏,方便大家夜间行走。所需资金大约5万元左右,在能源港区领导的协调下,资金有保税区社管局承担。
二、加强社区服务,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拓展社区服务领域,热心做好弱势群体,困难家庭的生活保障工
作。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寻找工作,再就业咨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多方面服务内容,努力实现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做好居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搞好综合治理,抓好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做好户籍管理及外来人口出租户的管理,及时做好民事纠纷调解,做到公平、公正,确保辖区内无重大刑事案件。大力加强社区治安防范,预防和减少各类治安案件发生,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给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居乐业,秩序良好,环境优美的生活。
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源港区领导与振兴社区党总支能始终
保持着互利互助、共驻共赢的良好关系。切实做好结对共建工作,各部门充分发挥所长,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建设和文明创建等工作。在共建学习中,共同做好服务社区居民、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与城市文明程度工作,为提升辖区核心竞争力,建设和谐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振兴社区居委会
201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