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精选多篇)[此文共9847字]](https://img.hxli.com/upload/4059.jpg)
第一篇:华中科技大学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协议书
华中科技大学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协议书
甲方:华中科技大学
乙方:(出国留学人员)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箱(email):
丙方:(出国人员所在院系)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为响应国家人才强国和科教兴国战略,根据甲方及丙方人才培养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学校批准,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学身份赴国(大学)师从(中文名为)老师研修,期限为个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及丙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留学计划,三方商定的留学内容是:
1.2.3.4.
第三条乙方须完成的留学目标任务为:
1.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学术活动,追踪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回国后能用外语开设一门以上新课程。
2.同国外大学助理教授以上人员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回国两年内能有实质性项目合作或联合发表高水平论文。
3.积极为学校举荐人才,提供不少于2名海外优秀学者的有效信息给甲方及丙方。
4.必须完成本协议书第二条所确定的留学内容。
5.
第四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甲方保证乙方在批准期限内保留公职及其他相关待遇,具体规定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14〕37号)执行。
第五条乙方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在出国(境)前办理临时离校手续,若在校服务期限的,应向甲方交纳合同规定的违约金,按期回校后退还本人。
2.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华中科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校人〔2014〕37号),并按本协议书第一条、第二条的要求,在国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回国服务。留学期间每 3 个月须向所在院系报告一次学习情况。
3.乙方在外留学期间一般不得延长留学期限。确因特殊情况须延期者,在不改变原出国(境)任务和目的的前提下,均应至少提前三个月持所在国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经个人申请、院系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出国(境)期间最多只能办理一次延期,延长期限不能超过出国(境)前的批准期限,且最长不超过一年。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本协议书的内容。乙方留学期间,保证遵守国家以及所在国的法律,服从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甲方有关利益。
5.乙方留学期满回国后须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同时提交书面的留学工作总结,并保证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在回国后至少在甲方服务 2 年,且在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再次提出期限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出国(境)申请。
第六条 丙方承担如下义务:
1.在乙方留学期间,须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对乙方进行跟踪管理。
2.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协议相关规定。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时,甲方将根据乙方违约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必要时,甲方可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留学所在国的有关部门或个人,或向司法机关起诉,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未按期回国,自逾期之日起,甲方为乙方保留公职12个月,如保留公职期满仍未归,甲方将对乙方作不保留公职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书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留学年限期满时止。
第十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签字)年 月 日丙方 丙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昆明医科大学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协议书
昆明医科大学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协议书
甲方:昆明医科大学
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191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长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住址(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丙方一(乙方国内第一经济担保人):
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住址:(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丙方二(乙方国内第二经济担保人):
姓名:
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住址:(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1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单位公派项目资助或支持下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为满足学校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发展的需要,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以的身份赴(国家、地区)留学,期限为个月,自出境之日(更多好文章请关注WWW.)起算,乙方应至少于年月前到甲方报到工作。
第二条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留学专业为并同意乙方的留学计划。留学目标为。
第三条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 在乙方留学期间保留乙方公职;
2. 在第一条中所述,协议的乙方留学期限内按规定发给乙方工资;
3. 对乙方的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服务。
第四条乙方承担的义务:
1. 按本协议第二条所述的留学专业和目标完成留学计划,并保证按第一条确定的回国日期学成回国为甲方连续工作至少三年。
2. 乙方在离境前需到相关部门签署离校签章表,办理离校手续。
3.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本协议确定的留学国家、留学身份和留学计划。保证遵守甲方关于乙方不得擅自延长留学期限的规定,若乙方申请延长留学/进修期限,须至少提前三个半月,经本人所在院/部门同意,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延期。同意延期期间工资不再发放,按期回国后不再补发。
4. 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就近向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报到,并购买或确认已购买所在国医疗等保险。
5. 在留学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维护祖国荣誉,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积极维护和树立我校的良好形象。
6. 留学期间每3个月与甲方联系一次,汇报留学情况,具体联系机构为昆明医科大学学院国际合作交流处。
7. 乙方回国到校后,应于十 ……此处隐藏5319个字……du.cn/bbscon?board=visa&file=m.1217239722.a,还有一篇j-1攻略 也推荐一下,我很多都按这个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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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面签pass,心想这快一年的心血真是没白费啊,唉。感觉我的上一届出去的同学 也没完整的写个攻略,这次我写了希望对下一届的人有点帮助,仅此而已,转载请注明出 处,谢谢!
9月14日补充:这几天准备了最后的东西,包括存了保证金20140块,让留学基金委 把收据用挂号信寄到学校来,再凭你的护照、保证金收据、签证费收据和一份公证过的协 议书(这四样缺一不可)去上海集训部领第一个月的1000刀生活费、机票和报到证,就完 成了所有的出国手续了。各位,good luck!
原创:大肥雁,转载注明出处
发信人: nici(大肥雁1-18-26-29-10-?), 信区: sjtugs
标题: 原创:交大公派出国留学简单攻略
发信站: 饮水思源 (2014年09月16日00:32:44 星期二)
原创:大肥雁,转载注明出处!
第五篇: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选派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是指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得到国家以及有关部门、地方、单位全部或部分资助,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派出的留学人员。
按国家统一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统一选拔、派出,执行统一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国家公派);按部门、地方、单位计划,面向本地区、本单位招生、选拔、派出,执行部门、地方、单位经费开支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包括个人经本单位同意和支持,通过取得各种奖学金、贷学金、资助等并纳入派出计划的留学人员”为各部门、地方、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称“单位公派”)。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分为大学生、研究生、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
(3)出国攻读大学本科、专科和研究生的留学人员在国外的学习年限一般按对方国家的学制,由派出单位确定。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国外的期限,根据进修和研究课题的实际需要,一般为三个月至一年,特别情况可为一年半,均由派出单位按派遣计划确定。
(4)派出单位要帮助和指导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好在国外学习、进修、实习或从事研究的单位。这些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或专业方面特长。
(二)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和经费等管理办法
1、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手续
公派出国留学的办理程序是:符合公派留学条件者,在接到国外学校的入学许可证件和外汇资助证明后,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批准后,按隶属关系,由单位向其上级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申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该部委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有关部门负责办理出国手续。
享受对方院校奖学金或资助费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如在出国时尚未拿到资助费现款,可向派出单位申请垫付外汇额度(非贸易外汇三联单)。以供购买机票;由亲友提供资助者,其出国旅费,可凭护照和前往国的入境签证,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出具的因公派出证明,自备人民币,按规定到中国银行申请兑换外汇。
2、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内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侍遇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国际旅费等,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办理。
(3)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出国置装费、出国旅费、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研究生和大学生中途回国休假的往返旅费等,按派出部门、地方、单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结合选派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4)公派大学生、研究生自费回国休假、探亲,以不影响学习为前提,由驻外使、领馆审批。
(5)学成归国的公派留学人员,一般应回原单位工作,如用非所学,不能发挥本人专业特长,由其所在单位报请个级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的酌情办理。
3、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护照的申领
下列因公出国留学人员,按国家规定,持用因公普通护照:
(1)根据协议、合同被派往国外的留学生、研究生、进修生、访问学者或进行合作研究、讲学、任教的有关人员;
(2)被派往国外实习、接受培训、监造和检验等人员。
上述因公普通护照的颁发机构是我国外交部或授权受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
(三)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国内在职人申请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审批办法
(1)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所在单位组织专家、教授对所提“博士后”的研究方向或实习的业务范围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由该单位领导批准后,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办理出国审批手续。
(3)去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经费,一般由派出单位解决。
(4)获准者,其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期间,国内工资照发。
2、出国研究生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办法
(1)出国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如需在国外直接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须由本人提前向其国内派出单位和我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报告,说明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理由、内容和期限。
(2)国内派出单位收到申请后,须在三个月以内组织有关专家、教授评议并签署意见,由单位领导审批后,通过有关驻外使、领馆通知申请者。三十月后得不到派出单位答复的,即由我驻外使、领馆审定。
(3)申请者联系妥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单位,并收到聘书后,本人应将从事“博士后”研究方向或实习业务范围、单位和期限等报告国内派出单位和驻外使、领馆。其研究课题或实习的业务范围与原申请批复不符的,应重新报请审批。
(4)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完成“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结束后的回国旅费,均由本人自理。
(5)研究生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后,要求转到第三国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一般应先回国工作一段时间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需要由国外直接转第三国的,应提前半年提出申请,按隶属关系报部委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批准。
(6)从事国外的“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至一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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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