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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警察实习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时间:2025-04-04 08:20:35
公安警察实习心得体会(精选多篇)[此文共7269字]

第一篇:2014年公安警察实习心得体会

(一)

日月如梭,大四的生活体验增添了许多新的感悟。尤其是从大连实习返校,回忆起两个月的实习生活,无论是公安实践的业务知识,还是人情交往处理方式中,都留给我深刻的印象,更是生动的一课,加深了我对警察这份职业的热爱,更坚定了我的选择。

的实习被安排在公安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派出所。最直接的接触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两个月的一线生活让我最深刻的体会到警察也是普通人,只是穿着警服的公民而已,他们和平常人一样,有着喜怒哀乐,七情六欲,也有数不尽的压力和烦恼,只不过是他们的特殊职业性质所致,他们拼命地压抑着内心的冲突,去领受着社会的拥戴和鲜花,同时又遭受着冷遇和唾骂,一年365天每天都能遇到365种人,365种事情,老百姓记住的只有三个阿拉伯数字“110”,有事即拨通。虽然警察没有经商的谋略,赚钱的智慧,哲理的思维和似水的柔情,但面对着每一件错综复杂的事情总能找出一种方法去解决人民的每一份疾苦。记得跟着师傅做每一份笔录,看这是处理每一个案件,我总有无尽感慨的目光投向仅比我大了四五岁的年轻师傅,因为他在失衡的心灵上寻找到了支点,默默的做他那一份工作,即使再苦再累,他也是那样的用心,不计较个人得失,因为警察从事的是真正的男子汉的职业。

实习的日子里恰逢大连市第十三界服装节、大连市公安局岗位技能大练兵、连续两周夜间清查等大型活动,还要每天处理着各种各样的“小型战争”,加班加点后的疲惫逐步减弱了防备而去追求工作效率,然而他们永远冲在斗争的最前沿,也永远处于最危险的处境。一位领导说:“全国公安天天在牺牲,时时在流血。”这用血的教训告诉人们,在物欲横流的大潮中,人民警察用生命吹涨着正义的风帆,用肩膀撑着一张张绿荫,他们正是和平时期最需要的群体,因为警察从事的职业是用他们的生命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

实习总结

我们通过二年的法律专业学习,对我国法律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可知识也只是停留在书本,为进一步提高我们自身的法律知识,灵活地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充分做到学以致用。因此,学院特意联系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作为我们的实习单位。

初次跨入**市公安局**

分局**派出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们更明白这里将是我们实习的好机会。**派出所市深圳市第一大所,在编民警200多人,所辖区面积只有2.55平方公里,但其辖区内娱乐场所之多、人口密度之大,在同类派出所当中可谓首屈一指。出于以上原因,**辖区环境特别的复杂,各种案件的多发地段。然而,同时这也是我们学习的好机会,学院(**点)学子在这三个月当中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了辉煌的一笔。

一.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由于在学院真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及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知“八荣八耻”的道德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为人诚恳,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尊敬民警,密切联系群众,深受派出所广大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和拥护。我们大部分同学都能够处理好工学关系,及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注意吸取和积累相关的业务知识,深入基层和通过各种渠道和民警一起开展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去。

第二篇:公安警察三提升心得体会

公安警察“三心”教育心得体会宣汉县公安局南坝派出所申柯我通过认真学习“三提升”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到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充分认识到转变民警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加强民警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护和发展党的先

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

当前民警作风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的精神不振、牢骚满腹;有的贪图安逸、追求享受;有的纪律松驰、自由散漫。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管理形象,直接影响公安机关管理的目标任务的完成。嵩阳派出所全体民警职工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民警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保证措施,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来。为了进一步提高民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解决民警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局党委的统一安排,我所召开了转变机关作风建设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就此次民警作风集中整顿谈以下几点体会和认识:

第一是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民警的责任意识,对基层群众,我们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首先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熟记和使用机关服务的语言规范,牢记禁忌语言,用“公安机关所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我们的服务言行,模范遵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切实转变那种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的衙门作风,满腔热情地为基层群众服好务,为公安机关建设发展事业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二是我们每一位民警都应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对自己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为嵩阳派出所的发展添砖加瓦!我们始终要牢记理想信念,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始终牢记责任使命,大力推动科学发展;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落实两个面向;始终牢记党员形象,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党纪国法,爱岗敬业干净干事。第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到: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是履行好自己肩负职责的重要保障。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才能做到在思想上跟上新形势的发展;在行动上符合工作的规范;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原则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因此我们要认 ……此处隐藏2159个字……在前,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大家,这是最有说服力的领导。随着公安队伍的不断壮大,派出所的新民警越来越多,因此,所长既是这些新民警的领导者,也是他们从事公安工作的导师,所长的品格、才能、知识、作风如何,不仅关系到整个派出所工作的成绩,而且直接影响新民警的成长和进步。

近年来,随着林区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和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全面启动,出现了人、财、物大流动的局面,给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带来新的问题、新的矛盾。保护森林资源,制止乱砍滥伐,乱捕滥猎的任务日趋繁重,林区违法犯罪也出现了作案团伙化,工具现代化,手段智能化的新特点;此外,森林防火的任务也是重上加重。如何适应新形势下森林公安工作的需要,已成为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改革的重要课题。作为所长,要大胆改革,锐意创新,狠抓打击违法犯罪,发挥派出所的尖兵作用;抓治安管理,发挥派出所的服务作用;抓安全防范,发挥派出所的监督作用;抓为警清廉,发挥派出所的“窗口”作用。这些作用的变化,越来越要求所长领导工作的科学化。

派出所所长是一个所的主要负责人,要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对全所民警要大胆管理,严格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带出一支好队伍。抓好队伍的管理,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落实责任制,严格考核制度,赏罚分明,克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对队伍中暴露出来的不良倾向,要早抓、真抓、主动抓。早抓就是抓苗头,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不要等问题成了堆才抓;真抓就是对发现问题必须动真的,来实的,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解决,不迁就,不庇护;主动抓就是“我要抓,不是要我抓”。一所之长,要向上级机关负责,向全所民警负责,向人民群众负责。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枪、酒、赌、车、刑讯逼供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而又严厉的规定,我们要认真学习《纪律条令》,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增强法治意识、政治意识、群众意识和大局意识。铁的纪律是队伍建设的根本保证,也只有从制度上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才能保证对《纪律条令》的严格遵守。

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我们今年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我们每个公安民警要自觉履行职责,在学习领会《纪律条令》的同时,对照自身查摆、整改问题,努力把从严治警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切实提高对学习、贯彻《纪律条令》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建立保障《纪律条令》贯彻实施的长效机制,增强学习、执行《纪律条令》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严以律己、认真履责、拒腐防变的能力。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推动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依法履职,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全新的公安队伍。

第五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会

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心得体

张攀涛 近日,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按照支队领导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纪律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纪律条令重要性的认识和体会,也进一步提高了自己时刻牢记纪律条令,时刻以纪律条令严格要求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下面把我对纪律条令学习的认识体会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令》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下简称《条令》)是由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起草和颁布的,2014年6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条令》的起草和主体不难看出,新颁布的《条令》既与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在好范 文 网搜索更多的文章:www.)衔接紧密,又突出公安机关的职业特点。其内容特别是针对公安机关常见易发的痼疾和顽症,设定了加强内部管理和相关行为的惩戒性规定,使《条令》成为坚持从严治警、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部综合性的重要纪律规章。

《条令》共分3章、31条。结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实际,设定了76种具体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涉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法执勤、内务纪律等。这些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处分的设定,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它的实施将进一步在人民群众心目中

彰显人民警察纪律严明的形象,同时从中也可以看出各级贯彻从严治警方针的决心与措施。

二、违规行为“高压线”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通过学习,可以看出这次《条令》对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加重了各种违纪的处分力度,使违纪这根“高压线”加大了“电压”。处分方式由警告、记过直至辞退开除,条目细化、责任明确、行为清楚,更好的规范了人民警察的行为。如第七条首先针对危害特别严重的行为,设定了“高压线”,即凡是有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至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设置了32种行为,并明确规定 有行为之一的起点就是记过处分,最高至开除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三、监督体制完善,适用对象扩大

新颁布的《条令》在监督体制上有了新的创新,在《条令》第六条规定中明确指出:“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可以调查下一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必要时也可以调查所辖各级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监察机关派驻同级公安机关监察机构经派出它的监察机关批准,可以调查下一级公安机关领导人员的违法

违纪案件。”这就为“下查一级”的规定提供了重要依据,这是加强公安系统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既解决了长期制约公安监督工作的瓶颈问题,又延伸了公安监督工作的触角,对被监督者来说监督主体拓宽了,对于监督者来说拓宽了监督领域。

新颁布的《条令》不仅适用公安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也适用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和海关系统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同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作出了有条件执行《条令》的规定,即“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处分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没有规定的,参照本条令执行”,拓宽了适用的范围和对象。

古人云: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强调的就是要做到令出必行、法出必践。而对于警察,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承担。在这个意义上,“条令”对于处分的具体化、刚性化,实现了立法上的科学性。由监察部、人社部和公安部一起联合制定并发布,这意味着对违反“条令”的处分不再是公安部一家的事,从而在规范上能有效防止一些地方公安部门将法定的处分当作“家务事”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可见,较之以往的“禁令”,“条令”已经多了一副“钢牙”,这是一种可贵的进步。当然,光有

“牙”还不够,当“条令”被违反后,这“有牙的老虎”还得及时反应,并让违法违纪者感觉到实实在在的痛。只有做到了违法必究,违纪必罚,“条令”的规范意义、威慑和指引功能才会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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