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在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必须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一)土地问题历来是我们党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国家经济建设最重要的基础资源之一。我们党在推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注意把土地制度的变革和改革摆在很高位置。北伐战争以后,马上进入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群众在广大农村地区以破除封建土地制度为突破口,进行武装割据,打土豪、分田地,发动广大穷苦人民参加革命。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947年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没收封建地主的土地归农民所有,解放农村生产力,得到了全国广大受剥削、受压迫农民的拥护,才使我们党取得了革命的最后胜利。
解放以后,在很短的时间内,我们党发现一家一户的生产不能保证共同富裕,也不能形成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因此,又进行了社会主义土地革命,从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一直到人民公社。《山乡巨变》写的就是这一历史阶段。应该说,这一时期的合作社运动,从初衷和实际效果来说,都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新中国迅速医治了战争创伤,保证了当时四亿多人口的吃饭问题。但在人民公社阶段,受到了国际共产运动的“左”的影响,走偏了方向。特别是大跃进时期过分强调“一大二公”,把单纯的公有制当作要尽快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桥梁,追求越公越好,越统越好,过度的、单一的集体经济反过来破坏了农业生产力发展,让我们走了弯路。
改革开放一开始,中央又把农村改革,特别土地制度改革放到了首要议程,总结小岗村的经验,推行各种形式的联产经营承包责任制,逐步取消了人民公社制度,促进了我国改革开放第一大战役——农村改革的成功。农村改革的胜利,又坚定了全国人民改革开放的信心,为把改革引向城市,引向经济工作的各个领域,进而引向政治体制的相关领域,奠定了基础;为最终取得经济社会发展、政局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伟大成就作出了重要贡献。
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中央又总结、反思单一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总结各地的经验,提出了稳定和完善双层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所谓双层,一层就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性质不变,另一层就是在稳定农民家庭承包责任关系的基础上,鼓励经营权的适度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xx届三中全会深刻把握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要求根据我国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此作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轨的基础平台,这是对土地制度创新的最新发展。
(二)当前要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主要是做到四个纳入:一是领导力量要纳入。土地流转是农业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重点在县、基础在乡村。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明确要求县级党委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市委已经明确了一名常委分管农村工作。二是工作内容要纳入。中央、省委有关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精神,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扎实推进。三是工作部署要纳入。各区县(市)要召开专门的会议部署。四是相关投入要纳入。有关土地流转的工作经费,包括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的经费,都要纳入财政预算。
二、推进新时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要坚持以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一)要全面深刻领会xx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实质
xx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就是科学发展观在农业农村工作上的具体化。中央《决定》是对土地流转工作有重要意义的指导性纲领文件。对xx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的领会,要把握好三个关键词:一是推进制度创新;二是发展现代农业;三是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上述三方面是紧密关联的。现代农业是生产力,现代农业的发展是整个《决定》的核心,只有现代农业发展了,农民才能真正致富,经济才能发展。要搞现代农业,就要破除生产关系上的障碍因素,就要进行制度创新。制度创新又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的动力。学习把握xx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把握好逻辑关系,总的是要以生产力大解放为标准,一定要破除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包括土地制度。我们要全面看待双层承包经营权特别是经营权流转。首先,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定要稳定,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新的形势下一定要实行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固定在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上,要实行经营权和使用权分离,要通过流转激发活力。
(二)要全面把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针政策
总的来说,要做到“一个加强、一个建立健全、一个按照、三个不得”,即: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各地要根据自身的具体实际,创造性的把握好这些政策精神。土地流转还没有动起来的,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创新,实现突破;已经开展了的,要加强管理服务,推进又好又快发展。
(三)要始终围绕农民增收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来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
xx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其中第一条就是,到2014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这就要求我们逐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结构是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曾经有过一些积极作用。但从现实情况看,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了两个重大问题,一是制约了生产力发展,二是不能体现公平公正,特别是农民经济收入低于城市居民。对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有紧迫感和责任感,在贯彻中央精神时,要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尽快提高农民的收入。要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统筹,率先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我们许多同志对土地流转有这样那样的担心。要将“担心”变为“放心”,自觉地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就一定要认真学习xx届三中全会精神,只要真正把中央精神学深、学透,不仅土地流转工作会做得好,农业农村工作的其他方面也会做得更好。
三、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落实五项措施
(一)要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
1、正确处理好农村基本制度的稳定完善与体制机制创新的关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长期稳定。各地首先要把第二轮承包的基础工作做扎实,要保证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更为重要的是,要围绕解放农村生产力、围绕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当前重点是推进土地流转。要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形式,推动土地向经营大户集中。以制度创新克服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在发 ……此处隐藏23259个字……和恶性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认真做好农民的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做到不压不拖。要时刻关注农民负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将问题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组织力量及时有效处理,做到有一件查一件,件件有结果。省和市转办的信访件,必须在转办之日起10日内及时查结,并逐级上报。
二是继续做好农村合作基金会清理整顿后续管理工作。今年是清理整顿合作基金会最后一年,各乡镇一定要从大局出发,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结束。要按照属地处理原则,不推卸责任,不相互推诿,不上交矛盾,要坚决克服“新官不理旧事”现象,要千方百计保护股民利益。对合作基金会股金尚未兑付结束的乡镇,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兑付,取信于民。一方面要继续加大对原合作基金会投放款的回收力度,要继续采取组织、纪律、司法等手段,坚持“ 谁经手、谁同意、谁担保、谁收回”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投放款的损失。另一方面有关乡镇要多渠道筹集兑付资金,目前,省专项再贷款指标已投放结束,有关乡镇合作基金会的兑付缺口只有靠你们自己解决,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要象王集镇那样,在镇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通过政府借款、镇干部借款等多种办法兑付股金。王集镇五年时间共筹集资金400多万元用于兑付股金,目前股民股金仅剩几十万元,预计在年底基本兑清,王集镇党委、政府一班人的做法确实为求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三是继续做好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各乡镇要采取开源节流等手段逐步化解债务,不能让其反弹。在开源上,采取清收债权、盘活闲置资产、转账抵账、挂本降息等措施,增强偿债能力;在节流上,要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不得超越实际承受能力,举债兴办社会公益事业。严禁任何部门强迫指令为集体以借款形式上项目、“达标升级”和完成各种费用任务,要健全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集体决策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原则处理。对村组事务中的各项支出,要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解决,控制和压缩一切非生产性开支,坚决取消村级招待费,不管是采取什么形式出现的招待费,一经查出,一律由决策人退赔,努力把新增支出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村级组织作为债务人,要多与债权人沟通,可以通过订立还款计划,分期分批还款的办法,缓解与债权人的矛盾,减少或消除因村级债务而引发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切实把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涉农纠纷处理工作推上新水平。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以及农民负担监管等涉农纠纷的处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情况也十分复杂,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摸清情况,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乡镇场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涉农纠纷处理工作的领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涉农纠纷的具体工作措施。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组要切实承担起调解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涉农纠纷的责任。县委农工办、乡镇农经服务中心要主动介入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流转、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中去,贯彻执行党的土地承包与流转政策,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土地承包与流转行为,加大对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涉农纠纷的调处力度。信访部门要全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消除对立情绪,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占用的管理,防止以土地流转的名义,擅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司法部门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等涉农案件,要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受理、审理、办理,努力巩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好形势。
二是要健全组织,形成网络。根据全市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工作会议要求,县乡将分别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土地承包与流转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县将成立由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任组长,司法局、农林局、法院、国土局、农工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副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工办;各乡镇要建立由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村经济服务中心;村级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从而形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乡村两级土地纠纷调解机构,要与大调解中心合署办公,要保证机构健全,设备齐全,人员配全,决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是要全面排查,强化督查。各乡镇场要按照今天会议的要求,迅速研究工作方案。对今年以来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及农民负担监管、农村合作基金会等涉及农村稳定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排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村逐户全面过堂,不留死角,同时,要筛选出一批突出矛盾、突出问题和突出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对今天下发的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管理以及农民负担监管等农村稳定排查和处置措施登记汇总表的填报,各乡镇要安排专人排查汇总,保质保量的于9月13日前报送县委农工办。如因排查问题和隐患不细不实、措施不力,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集访的,所在乡镇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对包案人、责任人进行处理。此次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及涉及农村纠纷处理的督查、指导工作,将列入全县农民负担监管管理网络,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督查责任,实行明确分工,包干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四是要掌握动态,反馈信息。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及涉农纠纷的处理工作,涉及到维护农民利益和保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县、乡、村三级都要及时掌握有关信息,特别是排查隐患要有前瞻性,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迅速逐级上报,力争把问
题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志们,做好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及涉农纠纷工作意义重大,任务繁重,各级党政组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党在农村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精神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善待百姓,真抓实干,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真正把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努力为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五篇: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工作制度
农村土地流转中心工作制度
一、中心在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经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工作。
二、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三、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业务培训和工作会议。
四、中心工作人员要求规范着装,佩证上岗,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五、中心人员要按时上下班,不得离岗、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
六、中心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书,对前来咨询、办事的人告知办理事项的程序,所需材料、时限等相关事宜。
七、中心计算机实行专人负责,按规定程序操作。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八、工作人员不准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九、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着重事实,及时处理,不拖不推。
中心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初次违反诫免谈话,多次劝告不改的调离工作岗位。